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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俎老师
办公地点:立心楼E104
联系电话:0374-555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