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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校级精品课程
一、课程教师团队(宋体,四号,加粗)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从事学科 |
承担教学任务 |
备注 |
李晋杰 |
1984年7月 |
讲师 |
法学 |
整体统筹及录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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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
1985年1月 |
讲师 |
法学 |
课程设计、教学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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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钰 |
1967年8月 |
副教授 |
法学 |
课程设计、题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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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献民 |
1960年3月 |
副教授 |
法学 |
课堂教学、课件制作 |
兼职,新乡市委党校 |
沈丹丹 |
1986年1月 |
讲师 |
管理学 |
课堂教学、实践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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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春秋 |
1983年7月 |
讲师 |
管理学 |
教学研究、网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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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地位和性质
课程地位:
《经济法》是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为培养学生掌握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而专门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与技能课程。
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课程。
三、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前置课程
《民法》、《合同法》
后置课程
无
四、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经济法》这门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价值、研究范围、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熟悉规范经济活动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课程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经济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强化经济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同时也学会解决涉及经济个案的实际法律问题。
五、教学计划
总学时:48学时
理论学时:32学时
实践学时:16学时
学分:3
六、教材及参考书
教材:
《经济法》,赵旭、陆中宝等编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版。参考教材:
《经济法》,张学森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版;
《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经出版社,每年更新;
《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7版;
七、考核方式
本课程以过程性评价和考试测验的方式完成考核。